北京市可以养什么狗?
北京目前实行的是严格限制养犬政策,允许养犬人只办理一个犬证、限养一只犬。对于拟养犬只的要求是: 除特种工作犬外,任何人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 从事犬只养殖、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个人养犬的,每户只限养犬一只(含幼犬),严禁饲养两只(含两只)以上的犬; 犬龄满3个月或体重大于3公斤以上的,视为成犬;犬龄满10个月或体重小于3公斤的,视为幼犬。 另外,对特殊群体的关爱,《条例》也做了细致规定: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及精神病患者)私自养犬不主动举报或拒不将其养犬行为告知其监护人的,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遗弃宠物并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
北京市限养区个人只可养体重25千克以下 、体高40厘米以下的小型犬。一户只能养一只犬。不能饲养藏獒、狼狗、狮狗等46种大型犬。军警人员、残障人员等饲养扶助犬只和导盲犬、导听犬除外。违反限养规定,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没收违法饲养犬只,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一般管理区犬只管理规定
京郊一般管理区,即本市城镇居民居住区、农村集中居住区以外的区域,个人和单位均可养犬。一般区域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登记,并定期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否则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补办登记手续,并可对单位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养狗手续怎么办:
限养区养犬需到市农业局犬类登记中心办理手续,需持房证或户口本,犬免疫证到犬类登记中心接受犬类考试,领取《养犬重点管理区登记办证通知单》,然后到指定地点环检、注射微芯片和做免疫抗体监测,合格后可制作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一般管理区个人养犬的,应当向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街道、乡镇申请登记。单位养犬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登记。需持房证或户口本,个人携带犬只、犬免疫证、一寸犬只照片两张和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犬只价格证明;饲养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或者有特殊科研、医学、教学用途的烈性犬、大型犬的证明到街道、乡镇办理。